我们知道生命无常,谁都无法避免生死,但是我们每个人都不知道它会哪一天到来,也不知道它将以什么形式到来,所以这是一个可以长期搁置的事情。我们也往往意识不到生后事会给亲人留下多少麻烦和痛苦

许多人对于遗嘱与生前信托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如果没有设立遗嘱或是信托会有什么坏处。首先,假如不幸遇到需要财产分配时,民众可能会面临到极为繁琐的法庭认证程序以及庞大的声请费用,各类有关费用甚为庞的声请费用,各类有关费用甚为庞大甚至超过总遗产的3分之1以上,而且日后也无法享受遗产税免税额。另外,财产分配处置程序漫长,冻结时间平均1年至3年左右,甚至有超过5年、10年的例子,如果又面临到家族纷争,与遗产有关数额人际关系资料皆成为公共记录,可能招引外界干扰;倘若没有合法继承人,所有遗产就会被“强迫充公”(Escheat)

什么是遗嘱和信托?

遗嘱(wills)和信托(trusts)都是重要的遗产计划(estate planning)手段。遗产计划是任何人都可以采取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用来确保在他/她去世后,他/她关于财产和医疗护理的意愿被尊重,并且为他们所爱的人做以安排。遗产计划的目的主要有:一是确保实现你的意愿,二是减少或免除你的遗产所负担的税务,三是避免遗产认证及其费用和时间耽搁。

遗嘱是遗产计划最基本的工具。通过遗嘱,可以对财产做出分配,也可以为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并指定某个成年人,即遗嘱执行人(executor),来管理自己的遗产。

信托是一种可以拥有财产的虚拟实体。由信托设立人(trustor)制定一份文件,把某些财产转入信托之中,并制定受托人(trustee)和受益人(beneficiary),由受托人管理信托,并根据信托文件把信托财产分配给信托受益人。放入信托的财产可以避免财产认证,所以信托是很多人制定遗产计划时常用的选择。常见的信托是生前信托(living trust)和遗嘱设立的信托(testamentary trust)。

遗产认证是指死者遗产中财产的法定权利转移给受益人的程序。你是不能把遗产带走的,法院将决定由谁得到。如果一个人死时有遗嘱(testate),遗产认证法院会确定这个遗嘱是否有效,审查对遗嘱提出的所有异议,安排偿还所有的债权人,并且监督这个程序,以确保剩余的财产按照遗嘱的条款和条件予以分配。如果一个人死时没有遗嘱(intestate),那么遗产认证法院会任命一个人来接受针对遗产的所有请求,偿还债权人,然后把所有剩余的财产按照这个州的法律进行分配。有遗嘱死亡和无遗嘱死亡的主要区别就是:无遗嘱死亡的遗产按照州法所规定的分配计划来分配给受益人;有遗嘱死亡的遗产(在支付完债务、税务和遗产管理费用之后),是按照他/她的遗嘱所示进行分配。

朱&施联合律师的资深犹太律师们提醒您,遗产遗嘱与信托是一个及其庞大以及复杂的法律系统。但就如民间流传的一句话一样:“一切都是未知的,只有死亡和税是不可避免的。”我们生活在多变无常的世界里。世界天天在改变,包括我们自己也不断的变化中。所以,在美国,当你还年轻头脑清醒时,或者说等你年老失去判断能力,行为能力,经济能力前,一定要安排好自己的晚年生活。这或许就是能给予您所爱的人们最大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