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美证也分两种:回美证(Advance Parole)旅行证,即Re-entry Permit,名字不同,用处也大不相同。

<回美证(Advance Parole>

是允许申请绿卡的外籍人士在离开美国一段时间以后可以不需要移民签证或者非移民签证重新进入美国的一种文件。外籍人士在离开美国之前必须申请并获得回美证(Advance Parole)。如果在离开美国之前没有获得回美证(Advance Parole),那么他们再次回到美国的时候就必须以其他有效签证进入美国。

回美证(Advance Parole)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

1: 外籍人士可以不需要其他签证而凭借回美证(Advance Parole)在离开美国一段时间后再回到美国;
2: 可以保护外籍人士已经递交的处於等待状态的I-485身份调整申请或者其他的可以获得保护的身份。

事实上,如果外籍人士在离开美国之前已经递交了I-485申请,如果绿卡批准之前没有回美证(Advance Parole)而离境,而重新回到美国时不是用回美证(Advance Parole),而是用了其他的签证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他就会被认为是放弃了自己原本提交的I-485申请。

例如,王先生在美国境内申請了I-485身份調整,后来由於一些个人原因离开了美国。之后他又持F-1学生签证重新回到了美国。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会被认为已经放弃了原有的I-485身份调整申请。请注意,这条规则对於已经递交了I-485申请的H-1B持有者的适用有一些例外。

一般说来,回美证(Advance Parole)申请不需要进行面试。移民局在对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如果最终批准了这份申请,移民局会将回美证(Advance Parole)直接邮寄给申请者本人或者其代理律师。但是,由於9/11后美国收紧了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一些政策,移民局的一些地方办公室改变了审查回美(Advance Parole)申请的一般程序。

<旅行证(Re-entry Permit )>

又常被称为白皮书,像护照一样大,米色封面,硬本有照片。是专门为那些事先知道自己可能在美国境地外停留超过1年的时间的绿卡持有人使用的签证替代文件。

如果你是一个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那么至少有三种情况比较适合申请Re-entry Permit:

(a)如果你要在国外一年或以上;
(b)如果你连续两年中将有 6 个月以上在国外;
(c)如果你已经收到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官员对你做出的放弃身份风险的警告。

从递交材料到生物识别预约(打指膜)大概要 30 到 60 天,所以建议尽早在旅行前申请Re-entry Permit。打完指膜方才离境。材料提交后、打指膜前若离开,则意味主动放弃申请。

Re-entry Permit可指定寄往美国驻中国的大使馆、领事馆,或寄往美国亲属处,亲属收到后寄往中国给你。

Re-entry Permit有效期2年,自签发日起,2年内必须返回美国,否则Re-entry Permit失效将导致入境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