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绿卡/结婚绿卡

美国非常重视家庭价值和家庭团聚,这一点体现到移民法上就是对家庭移民名额的相对倾斜,对于美国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移民没有身分名额限制。以下将介绍结婚绿卡的流程

该如何申请婚姻绿卡

  1. I-130 配偶申請書。向USCIS 申請確立配偶關係,也有可能需要REF (Request for Evidence) 補件
    2017年4月28号起,申请美国婚姻移民的申请人必须使用新版的I-130移民申请表格和I-130A补充表,新版表格从原有的2页变为12页。
    更新表格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打击“假结婚”等诈欺行为。因为在新版表格填写规范中清晰地表明,如果申请人是通过与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结婚获得的绿卡,那么将不具备为新配偶申请婚姻绿卡的资格。不过也有例外情况,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不包括在内:

    • 申请人已成为美国公民;
    • 申请人已持有绿卡至少五年;
    • 申请人能证明令其获得婚姻绿卡的上一段婚姻真实,或上一段令其获得婚姻绿卡的婚姻是因为丧偶而终止。
  2. I-485 身分调整 / 绿卡申请书。若是和美国公民结婚后, 配偶马上就可以提交绿卡申请,I-130和I-485可以一起递交。和持有绿卡者结婚则需要等待绿卡申请排期,和职业移民或其它亲属移民相比不是很长(以2012年11月移民排期为例,F2B的排期为2010年7月,大约有两年半的排期)。因为永久居民满五年后可以转公民,若申请时不在美国境内,则向签证中心填写DS-260申请。
  3. 面试。与移民官进行面谈,移民官核准后就能拿到临时绿卡。配偶拿到临时绿卡两年后就可以申请转成正式绿卡。如果婚姻已有两年以上历史则可以直接申请正式绿卡。对于在美国保持有合法身份的配偶来说这是获得绿卡的一条捷径。永久居民的配偶在申请绿卡时需要根据另一方获得绿卡的时间长短考虑递交绿卡申请的时机,自己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注意维持合法身份。

移民律师可以帮助我什麽

移民律师对于结婚绿卡可以从申请开始帮助您一路到面试结束。申请填表格、准备申请表需付的相关材料,送交申请核准之后需要进行绿卡面试,移民律师能够协助您预先了解面试的题目、模拟面试等等,也在这一路上提醒您不要落掉重要的事项、也能回答您所有的疑惑与问题,帮助您顺利拿到结婚绿卡。移民律师了解移民局审核及面试的重点,将您的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面面俱到。

结婚绿卡面试

在与移民官面试前,应准备齐全所有的资料,包括文件、相片、其他相关文件等等,甚至是结婚婚礼相关的东西、两人共同生活的证据等等都可以准备给移民官审查。面试中移民回官询问跟婚姻有关係的问题,还有生活细节的问题,证明两人是真正的夫妻也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基本至地址、怎麽认识彼此的、深入至昨天房间的窗帘是什麽颜色、家裡的碗谁洗等等。有些婚史复杂,双方或者任意一方有过婚史,夫妇之间差异较大的夫妻可能会有更深入的问题。移民律师能够帮助您模拟面试、准备材料,让您提早做好心理准备不会不知所措,移民律师还能解答您对移民官或是移民面试所有的相关疑虑,让您不会过于担心反而在面试时表现失常,反而被移民官刁难怀疑,询问更多更刁鑽的问题。

想要顺利拿到绿卡,认真对待移民面试是必不可少的。必要的时候,找有经验的移民律师陪同对面试的顺利进行也会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警惕的移民官眼里,大概所有美国公民和外国人的婚姻都是冲着“移民利益”去的。移民官被要求在进行婚姻绿卡面谈时要有火眼金睛,首要任务是查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真实。而移民局在判断真假结婚的时候,关注点之一是当事人在最初结婚时,是否有建立起共同生活的意愿。共同生活的意愿表现在多个方面,需要申请人准备充足的材料。所以面试时,移民官除了“察言观色”,观察配偶双方在面谈时所表现出来的神态,问配偶双方关于婚姻生活的问题,还会查看面试者提供的证据。在许多地方移民局还可能会派人去实地查访,看配偶双方是否居住在同一个地址。

如果移民官怀疑虚假申请人的婚姻是虚假的,还会进行第二次面试。这个时候就有会把配偶一起或分开问话,看配偶两人的“口供”是否一致,并且会对比有出入的地方。这种面试就是传说中的“Stokes Interview”。Stokes Interview相当于移民局给第二次面试机会让申请人证明婚姻是真实的,此时的问题会更加细致。此次面试再不通过,移民局就会认定婚姻不真实,从而拒绝申请人的结婚绿卡申请。而在面试过程中,由于语言障碍、文化差异等种种原因,明明是真实的婚姻也有可能被移民局的人认为是“假结婚”。如果你被移民局通知第二次面试,记得及时聘请专业移民律师帮助。

移民律师了解夫妻的情况及移民条件之后,能对第二次面试做出最适合您们的回答策略,点出该注意的地方、避重就轻,让您们不会太过紧张反而错失机会。

 

我遇到骗婚绿卡怎麽办

根据纽约州的法律规定,凡是在纽约州离婚的,必须由一方向另一方提前诉讼。当然,如果在婚姻缔结期间,一方离家出走,婚姻并不会自动解除,必须进行单方离婚申请才会起效。在这种情况下,受害公民须尽快办理单方面离婚,也叫“登报离婚”。登报离婚的意思就是所谓的登报纸进行离婚,主要适用于因为乙方提出离婚案件后无法找到配偶,因此无法给配偶递交诉状。然后,经法庭允许后,乙方即可以登报送件,并依据正常法律程序处理离婚案。可以请婚姻律师帮忙,进行单方离婚,或是取消对方的绿卡。

配偶不支持,也可以自己将绿卡转正

配偶不支持,也可以自己将绿卡转正,進行豁免联合申请

可以单方面申请的情况可以分为几种:

  • 配偶死亡。此种情况需要准备死亡证明。
  • 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了。这时需要提供离婚判决。如果之后又和其他的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则同样的可以申请永久绿卡。若没有再婚,就要准备详细的资料来单方面申请。
  • 申请人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就是说是被施虐的对象。这时不论当时的婚姻关系是否存在,都可以提出申请。被虐待可以分为肉体的和精神虐待的,家暴受害者需要提出被虐待的证据,例如身体受伤的证据,或者是精神被虐待的医疗证据。

单方面的申请条件还有其他种情形,请注意在提出此类的申请时,如前所述,最重要的是证明当初的婚姻是真实的。另外就是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符合单方面的申请。建议你还是向律师请教,以充分做出对你最有利的准备。

必要时候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忙申请婚姻绿卡
必要时候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忙申请婚姻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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