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新途径:在美创业者可合法留美长达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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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国新途径:在美创业者可合法留美长达五年!

《2018/05/25 更新》 美国移民局当地时间5月25日发布公告,国土安全部拟废除国际企业家规则。

【纽约讯】8月26日,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机构移民局提出一项新规定,这项长达155页的提案名为《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这项新规的主要内容是,国土安全部将向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家发放入境证(Parole),即在美国居留的临时许可;以方便这些企业家在美启动或扩展业务。符合条件的外国创业者可以在美国初始取得两年的合法停留,来运作其在美设立的创业公司,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再申请三年延期。一旦这项提案在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后,公众们将有45天的时间对这项新政策进行评论。美国移民局局长莱昂•罗德里格斯(Leon Rodriguez)表示,此举将有利于吸引外国企业家对美投资、移民来美,从而增加就业机会、创造经济效益。

对有约150年移民历史的美国而言,移民不仅仅成为人口组成的重要部分,他们还为美国产生了不少经济价值。哈佛商学院公布了一项关于移民创业者的研究显示,移民创业者更有上进心,而他们创立公司的人员增长率也比本土企业更高。《福布斯》曾报道过,在美国87家估值10亿美元的独角兽公司里就有44家的创始人是外来移民,这些公司中有70%的高管和产品团队里有外来移民者。大家熟知的特斯拉创始人马斯克、Uber创始人Garrett Camp,以及谷歌创始人之一谢尔盖•布林都是移民创业者中的典型。美国财富500公司当中40%的公司由移民创立,大公司如AT&T、辉瑞、高盛等皆是如此。而在硅谷,这个比例已超过一半。

移民美国新途径:在美创业者可合法留美长达五年!
移民美国新途径:在美创业者可合法留美长达五年!

申請條件

  •  对申请人的规定:申请者必须至少拥有15%的所有权,并在企业的运营中能够发挥关键性影响作用;
  • 对申请者所在企业时间规定:申请者所在的企业必须是最近三年内在美国合法成立的创业公司;
  • 对申请者企业的发展要求:申请者所在的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快速增长和能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潜力。其中,具体表现为:
    • 创业公司必须获得来自于美国的具备投资资格的投资者或者投资机构至少$345,000的投资资金;
    • 创业公司能够获得来自联邦政府、州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机构至少$100,000的奖金或者补助;
    • 其它任何可以证明有时候自行商业发展和就业创造潜力的其它类似证据。

注意: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子女,同时可以获得居留,子女当然可以享受美国教育福利,配偶可以获得工作许可。

续签(Reparole)

申请人获批后,将会获得美国移民局签发的两年有效期的Parole,只能在这家初创企业工作。2年到期前的90天,可以提出申请续签Parole;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下可再延期最多三年,也就是总共最长五年的有效期。5年后,理论上还可续签Parole。

  • 获批Parole后两年内(下同),初创企业仍在持续发展,企业保持着快速发展并有创造就业的潜力
  • 在这2年内,申请人在初创企业中至少持续拥有10%的股份,并且依然在此初创企业工作,对于该企业的发展发挥重要的核心推动作用
  • 在这2年内,该初创企业获得了额外的50万美元的投资,对投资机构的标准同申请Parole
  • 在这2年内,初创企业需要年收入达到50万美元以上,且年收益增长20%以上
  • 在这2年内,该初创企业需要已经创造了10个全职就业工作岗位!对于“全职就业岗位”的衡量,和EB-5直投模式的要求基本一样,比如:就业人员必须有美国绿卡或国籍,比如申请人自己的直系亲友都不能计入;每周工作35小时以上等;
  • 有其他突出的重大贡献,可以有替代

值得注意的是,此新规则其实是鼓励外国创业者能获得来自美国本土的投资:主要包括风投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孵化器、加速器等。本次新提案的发布其实对许多准备毕业后留美创业的国际学生(尤其是拥有博士、硕士高学历及高技术的毕业生)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虽然此次创业签证的门槛不算低,但起始条件对于创业者来说比投资移民、L1签证等要求宽松。且取得第一入境证后,创业企业家可以获得工作许可,其配偶和子女还能一起进入美国;子女还可享受免费接受大学以前的教育等福利。这无论如何对创业者来说是个好消息。

这项规定的作用和优势在于,不需要在现行政体下通过参众两院通过,移民局可以使用现有的行政权力,准许外籍创业者更轻松地进入美国,停留更长的时间。

其实,从2013年起,美国总统奥巴马就呼吁国会新增一个护照分类——创业签证,从而允许海外创业者能够长期留在美国境内。奥巴马认为,美国需要给这些创业者一个相对宽松的移民政策环境,从而使他们更加“安心”地留在美国。2014年,奥巴马政府提出的移民改革法案就包含“创业签证”这一条,它获得了参议院通过但最终被众议院截住,没能得到批准。

总而言之,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律师表示只要创业者能够利用新规成功入境,就可以继续申请工卡、或H-1B签证、或绿卡等长期居留的身份。有分析也认为拟议的新规有可能为正在等待排期的EB-5投资人带来潜在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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